五象新区凤凰路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 - 06 - 12
摘要:项目名称五象新区凤凰路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勘察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3088001招标人南宁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南宁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
项目名称 | 五象新区凤凰路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勘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3088001 | ||||||
招标人 | 南宁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MK·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 ||||||||
建设规模 | 项目用地 49357.88㎡(约合74.0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29288.75m²,其中,住宅约179282m²,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约2266.67m²,生活配套服务用房约3241.08m²,地下室出地面风井及楼梯约200m²,架空层约5000m²,地下室约39299m²;单体建筑10栋,最高建筑高度80m,最高层数27层。项目估算总投资120976.19万元。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06 月 11 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6 月 12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 6月17 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 选人情 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5.12%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吴必胜(证书编号:AY184500472)身份证号:452*************452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南宁市良庆区东风北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岩土勘察、南宁产投创新产业园二期勘察、南宁市翠湖片区公共服务项目勘察、临空经济示范区安置房(一期)项目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 用业绩(如需要) | 不需要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45%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曹辉亮(证书编号:AY184500488)身份证号:450************519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详细勘察、桂林信息科技学院一期岩土工程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 用业绩(如需要) | 不需要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5.08%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曾铖(证书编号:AY174500439)身份证号:450************016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柳州高端PCB产业园一期(柳州高密度PCB 电子产业园项目(一 期))勘察、南宁伶俐安置房一期工程勘察、南宁伶俐安置房四期工程勘察、伶俐工业园区新能源汽车及配套产业园项目(二期)PPP 项目安置房 一期工程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 用业绩(如需要) | 不需要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本表一式5份: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