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为推进有条件的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个指导意见?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在创建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记者近日就这些问题采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综合处处长逢宗展。

    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只是“更名”这么简单

    逢宗展介绍,推行工程项目管理,可以实现工程建设的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减少工程投资的盲目性,保证工程建设投资效益。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意义重大,不仅是适应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要求,也是工程建设领域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化、社会化、科学化发展的市场需要,更是大型工程监理单位拓展业务领域、提升竞争实力的有效途径。
    按照2005年全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确定的监理企业的发展方向,少数有条件的大型监理企业要发展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大多数中小监理企业要将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作为其主要服务内容,重点做好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近年来,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从项目管理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层次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管理实践,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目前,开展项目管理业务的工程监理企业已达几百家,实现项目管理营业收入每年达几十亿元。
    虽然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监理单位不顾自身条件一哄而上,仅仅通过“更名”盲目转化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但在人才结构、管理能力等方面都无法真正适应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同时,社会各方对工程项目管理的认识仍不到位,市场发育也不够完善,业主不愿意或不敢采用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上述问题影响了创建工作的效果,制约了创建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此次制定出台指导意见的目的也是为了对创建工作进行规范,增强我国工程监理单位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全面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创建单位要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基本特征为目标练好内功

    逢宗展告诉记者,表面上看,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在管理服务方式、服务方法、工作程序及委托形式等方面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二者的工作内容有很大区别。工程监理是对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而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不仅涵盖了工程监理,还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勘察设计和施工管理等。这就要求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合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等,并不是所有的监理单位都有能力创建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具备的基本特征,给有条件的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创建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在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开展创建工作,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基本特征为目标,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分步实施。创建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需求,设置相应的企业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运行机制。应按照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特点,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能力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同时,创建单位应完善项目管理体系文件,应用项目管理软件,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创建单位还应制定人才发展战略,落实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和引进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特别是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丰富项目管理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人才,并通过绩效管理提高全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具有协作和敬业精神的项目管理团队。此外,创建单位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开展项目管理服务。

    政府要为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逢宗展说,创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自身要努力练好内功,同时指导意见也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优先选择具有综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或具有甲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加以组织和引导,促使其积极参与创建,制定周密的计划,帮助创建单位落实规定的条件,使其能顺利开展项目管理业务。同时,要求各地加大对社会化、专业化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市场的培育和引导力度,加大对创建单位的扶持力度,支持其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项目管理服务业务。还要引导非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优先委托创建单位进行项目管理服务。鼓励创建单位在同一建设项目上为业主提供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为一体的项目管理服务。还要鼓励创建单位与国际著名的工程咨询、管理企业合作与交流,提高业务水平,形成核心竞争力,创建自主品牌,参与国际竞争。
    指导意见还要求,有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协助政府部门落实创建工作,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深入调查了解创建单位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总结、交流、宣传、推广和专业培训工作;要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建立完善诚信体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